【信息時間:2025-03-26閱讀次數: 】
【我要打印】
【關閉】
北京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群眾政府性
公示
陸曉春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03月20日作出《附有違法建筑的不動產認定書》,現因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五條的標準規定,向你公示公告信息到貨《附違背法建筑工程施工的不走產評估書》,自愿出本公示公告信息法定期限起,通過四十日,即被視為到貨。
郵件附件:《附有悖法古建筑的不動的同時產認準書》